毕业设计(论文)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锻炼创新能力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毕业设计(论文)的主要步骤及时间要求
1、由教研室组织指导教师提出选题报告。时间为每年9月中旬。
2、学生选题。时间为每年10月至11月。
3、拟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进行思想动员。各教研室应做好指导教师、学生及有关人员的思想动员工作,讲明毕业设计(论文)的目的、作用、要求、管理措施及评分标准等有关事项。应在设计(论文)开始前一周制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并报系部。
4、具体时间要求:每年12月30日前学生需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初稿,并将电子版交给指导老师审阅;第二年3月15日前将修改稿电子版交给指导老师;第二年4月30日前将定稿的电子版及纸质版交给指导老师。
5、成绩汇总。答辩结束后立即汇总成绩,并上报教务处。
6、文件归档。教研室应检查指导教师和学生的纸质版、电子版相关资料,分专业整理完成后送学院档案室归档。
第二条 选题
1、课题应具有专业性,要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要能综合本专业的主干课程和专业课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使学生获得全面的综合训练和初步的独立工作能力。
2、课题要结合实际。在满足教学要求的前提下,要尽量结合生产实际、科研任务和实验室建设的任务进行。鼓励毕业设计(论文)与科研项目密切结合,使科研从经费上支持毕业设计(论文),毕业设计(论文)从人力、技术上支持科研,互相促进。
3、为确保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的质量,保证指导教师有足够时间和精力进行指导,每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原则上为15人,最多不超过20人。20人后不计算工作量。
4、课题要有一定的深度和难度,工作量要饱满。要使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经过努力可保质保量完成,并留有创新的余地。
5、最多4人一个大课题,同一大课题下的小课题内应有明显的界限、明确的技术指标和要求,杜绝雷同课题和内容,充分体现创新、务实的作风。
第三条 导师资格
1、已获得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教师、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干部。
2、具有双学士、硕士、博士学位的教师、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干部。
不具备上述条件、但在毕业设计(论文)的某些环节确有指导能力的人员,可以参与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工作,但不能担任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
第四条 导师职责
1、提出选题报告。报告包括课题题目、选题的依据、目的、主要内容、进行方式、份量大小及所需技术物质条件等,供学生选择时参考。
2、根据课题拟定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做好设计或研究的必要准备工作,指导查阅文献资料,审阅学生文献综述,指导编制毕业设计(论文)计划和确定工作进程,审定毕业设计(论文)方案等。
3、指导教师必须定期检查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进度和质量,给予必要的指导和答疑。在报毕业设计工作量的时候应该提交必要的指导过程证明(包括学生的就业协议、联系方式、目前就业状况、QQ记录等)。
4、毕业设计(论文)实行导师全面负责制。导师不仅应对课题进行全面指导,还应负责学生顶岗实习管理、日常思想行为管理,对不认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和违反纪律的学生要及时帮助教育。
5、指导学生规范地撰写毕业设计(论文),审阅毕业设计(论文)。
6、根据学生各方面表现和毕业设计(论文)完成的质量,如实填写毕业设计(论文)评语。
第五条 学生的任务及要求
1、学生必须根据导师下达的任务书,以严谨、求实、创新的态度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要尊重导师,主动接受导师的检查和指导,定期向导师汇报工作进度和存在的问题。
2、学生必须提交协议书或回函才有资格评定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否则不能证明参加就业实习。协议书回函交班主任或辅导员处,并由班主任辅导员将未交学生名单报相关教研室和指导教师。
3、学生必须参加毕业设计(论文)各个环节的训练,主要包括:
(1)写一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小结,主要包括收获、体会、意见及建议等。
(2)认真填写本人的毕业设计手册。
4、学生必须独立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各环节的工作,严禁抄袭或请人代替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抄袭或请人代做者一律按不及格处理,并参照考试作弊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5、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期间应遵守学校的各项管理规定,必须在学院规定的时间结点前将毕业设计(论文)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上交给指导老师。
(1)研究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措施;
(2)配合答辩委员会开展工作;
(3)总结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6、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的监督检查。各教研室和指导教师按相应的职责范围,在选题→开题检查→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答辩→归档等各个环节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确保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质量。
第六条 毕业设计(论文)的撰写
(一)毕业设计(论文)的材料组成:
①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② 毕业设计(论文)文本及有关图纸等;
③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小结。
(二)毕业设计(论文)的撰写要求
1、毕业设计(论文)的撰写格式:
(1) 题名:应简短明确、有概括性,一般不超过20字。
(2) 目录:主要包括摘要、前言、正文主要层次标题、致谢、参考文献、附录等。
(3) 摘要:必须有300字以内的中文摘要。
(4) 关键词:从论文标题或正文中选出3~8个最能表达论文主要内容的关键词。
(5) 前言:用500字左右说明本课题的目的、意义、研究范围、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本课题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等。
(6) 正文:研究工作的基本前提、假设和条件、模型的建立、实验方案的拟定、实验材料、实验方法、实验内容、结果、分析讨论等。根据学科和专业的不同,正文部分包括的内容可以不同,但相同专业采用相同的格式。
(7) 结论:扼要说明研究成果及进一步开展研究的建议。
(8) 致谢:以简短的文字对在课题研究与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过程中给予帮助的人员表示谢意。
(9) 参考文献:引用他人的成果必须标明出处,参考文献采用顺序编码制,按文中引用处出现的先后以阿拉伯数字排列,并在右上角用方括号标注。所列参考文献必须是学生真正阅读过并与课题有关的,数量不少于7篇,其中外文不少于1篇。参考文献一律放在结论之后,不得放在各章之后。
(10) 附录:对于一些不宜放在正文中、但有参考价值的内容,可以附录形式表述。如:公式的推算、算法的程序等。
第九条 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
1、毕业设计(论文)首先应由指导教师审阅,写出评语,按指导教师的评分标准给出成绩,并给出能否参加答辩的明确意见。
2、毕业设计(论文)经导师审阅后,必须请评阅人评阅,由评阅人写出评语,按评阅人的评分标准给出成绩,并明确是否同意其参加答辩。指导教师不能作为本人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评阅人。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毕业设计评分,成绩按不及格记:
(1) 因本人不努力未能完成毕业设计(论文);
(2) 未提交协议书或回函的
(3) 抄袭他人毕业设计(论文);
(4) 请他人代做毕业设计(论文);
有以上情形的学生,若要参加毕业设计评分,则必须回校,将所要求的材料当面提供,且要经过答辩才能进入毕业设计评分程序。
4、毕业设计(论文)不及格者不予毕业,其学籍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总结与文件归档
1、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全部结束后,各教研室应认真做好质量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撰写本系(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书面总结,打印存档,并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的二周内报至学院。
2、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文本、任务书、说明书、图纸等有关材料经认真整理后,由各系(部)归档保存,保存期三年。
3、对于质量较高、具有独立见解和创新的优秀设计(论文),应做好推荐发表工作,以充分展示我校毕业设计(论文)的水平和成果。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院教学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机械工程学院
2013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