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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系团委学生会章程
发稿:陈永强 审核:陈永强 发布日期:2008-06-16

机械工程系团委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机械工程系团委学生会(以下简称本会)是本系全体学生的群众组织,是在院党委、团委和系党支的指导下,管理本系学生的自治组织。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原则开展工作。
第二条: 本会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服务同学,文明求实,继承创新,参与学生日常生活、学习的管理,弘扬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塑造新时代大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培养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而需要的合格人才。
第四条:本会的任务: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改革开放的方针、政策,积极引导广大同学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路线,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与接班人做出贡献。
2. 坚持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工作方针,营造一种良好的学习、生活氛围,为学生的健康成长提供一个好的环境。
3. 坚持以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为根本任务,团结和引导全系学生以学习为中心,通过组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促进学生全方面发展。
4. 代表和维护同学利益,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切实注意、关心同学的学习和生活,积极帮助同学排忧解难。
      5. 协助学校创造和谐安定、团结进取、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以及良好的教育和学习生活环境。
6. 活跃学院文化,倡导良好的学风和系风,促进系内学生学术、科技、文体活动的开展。
7. 加强同其他兄弟系及社会各界的联系与交往,达到提高学生思想觉悟,陶冶道德情操,开阔知识视野的目的。
第五条: 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第二章
团委学生会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一条:团委学生会成员
凡取得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的机械工程系在校全日制专科生(留校察看处分期间者,一学年主辅修课挂科者除外),承认本会章程者,均可成为团委学生会成员。
第二条:团委学生会成员的权利:
1. 团委学生会成员有权学习相应部门的文件、制度;有权了解本部门活动的开展情况以及各项奖罚的评审根据。
2. 团委学生会成员有权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议,以及向团委、主席团反映,或通过团委学生会向系领导及有关部门反映成员在思想、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的权利。
3. 对本部门工作进行讨论、建议、批评和监督。
4.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三条: 团委学生会成员的义务:
       1. 为全体同学的利益服务,为团委学生会服务,为相应部门服务。
       2. 参加本会的各项活动,出席团委学生会有关会议。
       3. 有义务完成本职工作。
       4. 有义务完成上级指派的合理任务。
       5. 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维护本会荣誉,促进本会发展。
 
第三章
组织与职权
第一条 : 本会组织原则为民主集中制。
第二条 : 本会最高权力机关是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机械工程系团委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第一轮大会时间为9月21日,第二轮大会时间为9月29日。在特殊情况下,由代表大会选的团委学生会委员会决定提前或推迟进行。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其职权由团委学生会委员会执行。
第三条 : 团委学生会的组成:
1. 本会是由团委、主席团、办公室、组织部、文艺部、体育部、宣传部、学习部、生活部、外联部、信息部、设备部、女生部、社团部、环境部、治安部、编辑部,共十七个部门组成。团委、主席团负责领导、协调、管理其他十四个部门的工作。十四个部门之间是平等互助的关系。为适应工作需要,团委学生会可以申请成立临时组织组委会。
2. 团委副书记1人、主席团设主席1人、副主席1人,办公室主任1人,各部部长1人、副部长1-3,干事若干人。
3. 团委学生会职能部门的数量和类型在每届团委学生会原则上应是固定不变的,但如有确实需要可由当届团委学生会主席提出申请,上报院团委、学生处批准后方可增删。
第四条: 学生代表大会职权:
1.审阅和通过上届团委学生会工作报告。
2.讨论和决定新一届团委学生会工作任务。
3.修改和通过团委学生会章程。
4.选举产生新一届团委学生会成员。
第五条: 本会职能部门的职权:
(一) 团委副书记
       1.协助团委书记处理日常工作,负责学生会工作的指导,抓好团委学生会队伍的思想建设,监督检查各年级团支部组织的团日常活动和日常政治学习,关心团员,协调各种关系并负责系青年志愿者的一切安排和活动。            
2.审查各部门的财务申请,对违纪成员做出及时处理,及时向老师汇报工作的执行、开展情况。
3.与主席团共同管理团委学生会14个部门,并负责开展对外工作联系。
4.了解学生会成员的思想动态,并及时上报给老师。
 (二) 主席团
1.上对系领导负责,下对团委学生会委员会负责,沟通上下的关系,统筹 各部门。
        2.负责领导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应起到统筹、协调的作用,制定本届团委学生会的目标和任务。
        3.抓好团委学生会队伍的形象素质建设。
   (三) 办公室主任
        1.通知召开例会及临时会议的时间。
        2.负责各部门所开展活动的文件的收集和整理。 
3.沟通团委学生会各基层组织。
   (四) 组织部
        1.按时收缴团费,负责年度团籍注册,团员证的补办工作。
        2.配合院团委,组织好我系团员骨干的学习培训工作。
3.做好非团员的培养与发展工作。
4.负责组织团日常活动。
   (五) 文艺部
1.负责大型系内文艺活动的组织工作(如通过举办迎新晚会,卡拉OK大赛等丰富的文艺活动,活跃校园的气氛)。
2.组织团委学生会内部文艺活动。
3.打造系精品文艺节目,成立节目类型、风格不同的文艺队伍,并负责队伍节目的排练。
(六) 体育部
1.通过开展各类体育活动,提高本系学生的体育素质,发掘和培养各类体育人才。
2.组织我系体育人才参加校内及校外各类体育竞赛。
3.筹备组织系运动会。
        4.协助校开展各类体育赛事。
5.负责系篮球队、足球队、健美操队、排球队,裁判队伍的统一管理。
   (七) 宣传部
         1.负责团委学生会各项活动和事项的宣传。
         2.承办一些书画展等艺术性较强的活动。
   (八) 学习部
         1.净化、活跃本系学习气氛。
         2.积极引导、组织学生参与一些专业性强的活动,做到学有所用。
         3.为同学们提供内容新颖、题材广泛的学习讲座及各种学习活动。
         4.负责系大一学生的晚自习考评,以及白天的出勤情况。
   (九) 外联部
1.代表系团委学生会商洽与外界联合举办的各种活动,负责对各兄弟系的联络事务。                
         2.通过邀请赞助等多种方式解决团委学生会活动所需的部分资金以及物品。
         3.举办一些学术性较强的辩论赛,配合院举办的各种辩论赛。
   (十) 信息部
         1.负责本系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及指导工作。
         2.协助院举办各类心理咨询活动,促进我系学生心理均衡发展。
   (十一) 编辑部
1.负责系刊—《机魂》的定期刊印。
2.向院报及校外舆论媒介积极投稿,扩大本系团委学生会的影响。
3.负责本系重大活动、会议以及各个部门活动的通讯报道工作。
   (十二) 环境部
          1.负责每天检查本系各个班级的卫生情况,并进行评比工作。
          2.组织举办美化教室风采大赛。
   (十三) 治安部
          1.维护重大活动、会议以及各部门所开展活动的秩序。
2.负责文明督导队的统一组织管理,并进行学生就寝情况检查以及寝室大功率电器的使用和寝室安全等检查监督。
   (十四) 女生部
          1.尽力解决我系女生在生活中遇到的困难。
          2.负责化妆队、礼仪队的统一组织管理,以及各种活动的迎宾。
   (十五) 生活部
          1.管理同学们的日常生活,负责组织寝室卫生检查。
          2.适时了解同学们生活上的困难,及时解决问题。
   (十六)社团部
负责所辖的四个协会(乒乓球协会、银湖书画社、围棋协会、网球俱乐部)的管理工作,并开展一些活动。
  (十七)设备部
          1.统计与管理好团委学生会内部的公共财产、物品和设备。
         2.负责本系向外借用设备的一切事宜。

第四章
会 议 制 度
 
    第一条: 本会会议分为全体成员大会、团委学生会部长级以上会议、各职能部门工作会议。
    1.团委学生会重大决议需由团委和主席团讨论、同意,指导老师批准方可通过。
2.团委学生会部长级以上会议由团委副书记、主席主持,各部门部长参加,并汇总团委学生会活动情况,讨论团委学生会近期工作方向、任务,处理应急事件等。
3.全体成员大会由团委学生会全体成员参加,就重大活动进行整体调配,分工,同时融洽成员之间的关系,努力建立集体主义氛围。
4.各职能部门工作会议由各部部长主持,干事参加,根据实际情况召开,讨论如何开展各部工作等。但要保证每月至少一次,并及时上交本月的工作计划及会议记要(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到会人数、缺席人员名单、原因等)到秘书长处备案。
    第二条: 例会制度
        1.参加人员:团委学生会全体成员,由主席或副主席主持会议。
 2.会议时间:每周星期一(特殊情况,由办公室主任另行通知)
              会议地点:教学楼309教室
           3.纪律要求:与会人员必须准时参加会议。无故迟到或缺席者,在干部考评中扣分。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向办公室主任说明。
           4.硬性规定:与会人员必须提前十分钟到场,由办公室主任负责统计到会人员情况。
    第三条:临时会议
特殊情况下,如需召开临时会议,则由办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条:各部均须签到,记录。无法参加会议者须向办公室主任请假。会议记录由办公室主任存档,作为以后评选优秀学生干部的参考。
                                  
         第五章
      办公室条例
第一条: 值班
        值班时间 :19:00-21:00
1.值班人员必须准时到办公室值班,在值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如遇到特殊情况不能值班,须提前向办公室主任请假,经其允许方可。
       2.值班期间,如遇紧急情况需处理,需及时告知主要负责人。
       3.值班人员必须保管好办公用品。
       4.值班人员需仔细登记领取、递交的资料。
5.值班人员在值班前在办公室主任处领取钥匙,值班结束后及时归还,因未及时归还造成财物损失,视情节予以相关惩处。
       6.值班结束后,随手关灯关门。
       7.值班人员需认真打扫卫生,保持室内清洁。
第二条: 物品管理
       1.需用材料纸写好财物申请书交给设备部。申请书内容包括申请目的,申请负责人,负责人联系方式,归还日期。
       2.物品归还时、借出时,由设备部安排负责人鉴别好坏,若有损坏相应赔偿。
       3.外系借音响时,需系办老师同意。
第三条: 活动经费
       1.须统一用材料纸写好经费申请和经费预算。经费预算须分细列清,交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任报知团委副书记、主席,再转交老师批准方可。
       2.报销时必须凭正规发票。
       3.不允许私吞财物,经查实,不论财物多少,一律开除学生会,并予以通报批评。
       4.经费申请和经费预算必须在活动两天前递交给办公室主任。
 
第六章
临时指挥制度
 
1.任何形式的活动,应提前安排现场的负责人。
   2.当出现突发情况时,由负责人指定临时负责人。
3.当出现无指定负责人时,由在场所有人中按职务级别产生两人共同指挥。(如在场人员过少,或过多指挥人数可灵活安排)
4.若无指定负责人且在场人员同级别,负责人可推举产生。
        5.临时负责人一旦产生,必须担负与实任该职等同的责任与义务。
        6.所有工作人员可发表自己的见解,提出合理化建议,但必须听从临时负责人的指挥。
        7.临时负责人应虚心听取他人意见,不得滥用职权。
        8.临时负责人有重大过失或违纪行为,所有人均可向相应部门举报,并有权得到答复。
        9.活动后,临时负责人的权利自行解除,上级部门应对其工作做出记录和评定。
 

 

第七章
活动开展原则及实施程序  
 
    第一条: 团委学生会开展各项活动需要遵循的原则:
          1.团委学生会开展的各项活动,必须遵守不危害国家安全,不扰乱社会秩序,不侵害他人人身及财产安全,不损害芜湖职业技术学院荣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的原则。
2.团委学生会开展的各项活动,应是健康向上,并有利于本系学生综合素质得到提高。
3.团委学生会开展的各项活动过程中,要积极宣传本学院的优良传统和优秀成果。
 4.团委学生会与其他系的组织合作开展活动,要维护本系尊严,用正当方式解决纠纷。
    第二条: 团委学生会活动的实施程序细则:团委学生会举行各类活动要在系有关领导的指导下,成立具体运作组织委员会。
1.活动组织机构在充分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拟定活动策划书交予系有关领导审批。
          2.策划书经审批合格之后,方可组织执行,未经批准,则不能执行。
3.活动组织机构内部设立相应的后勤,人事,监督,物品管理等一系列部门,负责活动的具体开展。
          4.活动组织机构需要向团委学生会各部门抽调人力或物力,报团委、主席团批准,特殊情况报系有关领导批准,方可提供。团委学生会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和全力支持活动组织机构的工作。
5.活动负责人在开展活动过程中如遇任何紧急情况或重大困难,及时报团委、主席团和系领导处备案,并商讨解决办法。
6.活动负责人要以最大的责任心,保证活动的顺利开展和达到预期目标。如果一经发现任何责任人有渎职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和造成危害的大小,按团委学生会有关惩罚条例予以处罚。
 
 第八章
档 案 制 度
 
    第一条: 为了充分调动团委学生会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加强干部的岗位工作责任感,同时形成一定的历史资料,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依据和经验,教训,团委学生会把“团委学生会成员工作档案”作为管理合理化,制度化的必要手段。
    第二条: 团委学生会办公室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对团委学生会的文件、会议记录、简报及其他形式的材料进行管理、分类、归档。
    第三条: 团委学生会档案分为各级文件类,会议记录类,工作计划类,工作总结类,奖惩记录类,团委学生会成员类。
 
第九章
附     则
 
     第一条: 团委学生会和学校其他学生组织的关系: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机械工程系团委学生会和本校其他各系团委学生会、院团委学生会、自管会等是平等、互助、合作的关系,共同为全院师生服务。
     第二条: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芜职院机械工程系团委学生会。
     第三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